广告宣传分担金、拖欠损失金和回扣
简介:广告宣传分担金 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公司总体进行的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的实际负担金额。 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
广告宣传分担金
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公司总体进行的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的实际负担金额。
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证金、特许金、广告宣传分担金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10%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回扣
1.总部至每年2月的最后一天,将上一年度(11月1日至下一年10月31日)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支付给加盟店的年回扣金额通知加盟店。
2.加盟店委托总部无限期寄存前项回扣金。
3.如加盟店要求归还前项回扣金,总部须在接到归还要求日后的一个月内归还给加盟店。
4.加盟店在11月1日至下一年10月31日的合同执行期间终止合同时,不论任何理由都不能接受该年度的回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