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环境下商业秘密保护操作
简介:1.建立公司的保密制度 需要建立企业档案资料及重要会议的参会人资格,对于秘密资料的交接使用方法,存入转移等环节都要作出相应的...
1.建立公司的保密制度
需要建立企业档案资料及重要会议的参会人资格,对于秘密资料的交接使用方法,存入转移等环节都要作出相应的规定。
2.与接触商业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1)明确商业秘密范围;
(2)列明保密义务和泄密行为;
(3)确定保密待遇;
(4)明确违约责任,约定赔偿计算方法。
3. 竞业限制的使用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提示:
(1)不要轻易与员工约定竞业禁止义务。
(2) 竞业禁止义务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3)补偿金应当按月发放。
(4)公司可以约定免除条款,在合同结束之后竞业禁止义务履行之前,可以单方声明放弃此权利,同时免除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但会产生送达风险。
(5)如何确定员工是否在履行竞业禁止义务?